为确保使用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履行,加强双方责任感,经双方充分协商,针对软件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 保密问题 双方默认遵守保密协议,规定双方在数据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 使用权限 禁止出售、转售或复制、开发使用权限,禁止基于商业目的模仿开发方的产品和服务。禁止复制和模仿开发方的设计理念、界面、功能和图表。禁止未经开发方许可基于此项服务或其内容进行修改或制造派生其他产品。 使用方只能处于使用方公司商业范围内使用服务,禁止发送违反法律的信息,禁止发送和储存带有病毒的、蠕虫的、木马的和其他有害的计算机代码、文件、脚本和程序。
3 责任 使用方要对其账号下所发生的任何行为负责并遵守地方、国家及国外所有与适用本服务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使用方有责任通知开发方任何未经许可的使用方所遇到的有关损害安全的问题。
4 账号信息及数据 使用方对输入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合法性、适用性等负责。
5 知识产权 开发方完全拥有系统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使用方签署本协议后并未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开发方的名字、标志、LOGO、产品名字都已经属于帝斯科技有限公司的商标,未经授权不能使用。 使用方完全拥有在使用本服务时录入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联系人等信息)的所有权,开发方不得使用使用方的数据。
6 第三方产品说明 在使用方使用开发方服务的时候,开发方只基于本协议各项条款向使用方提供服务,任何第三方产品在使用方使用开发方服务过程中向使用方发出的各种活动、广告等均与开发方无关。开发方对第三方的产品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提供任何服务。开发方只是为了使用方的便利提供一个链接。使用方需要得到第三方产品和服务,需要得到使用方和第三方双方认可和同意。
7 付款 使用方须根据协议,及时足额的按月、季或年来支付使用费用。
1)服务的价格,参见开发方的官方网站。
2)使用方在使用已有的账号的过程中,如需添加授权正式账号(增加用户数),添加的授权账号截至日期与已有的账号组的授权使用截至日期保持一致。
8 付费与续费 使用方使用租用服务时,须提前付费。需要续缴时,开发方提前5-15天通知使用方,使用方需在到期前续费。
9 延期支付和重新开通服务 开发方除了享有本协议中规定的其他权利之外,在使用方欠费的情况下,开发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并将终止使用方与服务的连接。在使用方拖欠缴费的情况下,对所欠金额将按每月1.5%的利率计息,同时加上所欠金额的费用。
10 在协议中止后要求重新接入服务时,开发方有权向使用方收取重新接入的费用。对于延期支付的客户,开发方没有义务替使用方保留客户数据,如果使用方超过60日没有支付相关费用,这些客户数据有可能被永久删除,开发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使用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到期,服务会自动中止,但是双方默认协议有效。如果使用方拖欠应缴费用30日后,双方默认终止该协议。使用方在拖欠应缴费用30日后60日内需要重新开通服务,使用方需补全拖欠费用,包括拖欠费用期间的使用服务费用,和期间的滞纳金,并支付重新开通服务的费用。
11 期满终止和减少许可用户数量 在使用方确定使用开发方的服务时,服务订单中所确定的第一次支付服务费的时间(按月、季、年的方式)。这个初始使用期是双方认可的时间段,自付费之日算起。初始使用期期满后,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或减少许可用户数量。但在初始使用期间不能减少许可数量(授权用户数量)。 如果协议被终止(除由于违反协议致使协议终止之外),并且使用方此时有这项要求的话,开发方可应使用方要求在协议终止后的30日之内,向使用方提供一个关于客户数据信息的文件或获取文件的方法。在协议终止100天后,系统自动删除使用方使用给系统录入的数据信息。
12 条件终止 不履行付款义务或未经授权使用开发方的技术或服务,都将被认为是违反了本协议。在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使用方的使用帐户将自动中止。
13 保证条款 此协议的每一部分的条款都在法律的约束下。双方均必须确保其有合法权利签署此协议。
14 责任免除 开发方及其代理商对下列事项不作任何陈述与保证:
1)使用“服务”的,及“服务”与任何其它硬件、软件、系统或数据结合时的,安全性、及时性、不受干扰或不发生错误;
2)“服务”符合使用方的要求或经验;
3)缺陷将会被更正;
4)对“服务”的功能按使用方的要求进行修改。
15 Internet延迟 开发方提供的“服务”可能因Internet和电子通信固有的缺陷而产生限制、延迟和其它问题。开发方对因这些问题造成的任何延误、发送失败或其它损失不承担责任。
16 责任限制 如任何事件导致索赔的发生,本协议的任何一方的责任均不应超过使用方在该事件发生前12个月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17 通知 开发方可以通过在“服务”中发布公告,或向使用方留在开发方帐号中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或向使用方留在开发方帐号中的地址发送书面邮件,或电话联系使用方的方式向使用方发出通知。该通知在投递后48小时(如以书面邮件方式发送),或发出后12小时(如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即应被视为已送达给使用方。
点击确认,默认认可协议条款,遵守协议,具有法律同等效应。